台前县:社检互学 促进工伤认定新发展

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王传帅 张艳

4月17日上午,台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台前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的“检察+人社 同促共进”学习交流会在台前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召开。来自两部门的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齐聚一堂,围绕工伤认定中的法律适用、实务难点、协同监管等主题展开深入交流,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筑牢理论与实践根基。

一、交流核心问题

在工伤认定专题交流学习中,各方围绕以下关键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1.认定标准的模糊性与争议

上下班途中的责任划分:交通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界定常引发争议,需结合交警责任认定书或法院判决综合判断。

“三工要素”的弹性适用:如“工作场所”是否包含外派地点、临时指派任务中的意外伤害等,实践中存在主观判断差异。

48小时死亡视同工伤的伦理争议:突发疾病抢救超过48小时是否应放宽标准,部分案例因时间临界点引发家属与企业矛盾。

2.劳动关系确认难题

未签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实习生等群体,需通过工资流水、工牌、证人证言等辅助材料证明劳动关系,流程繁琐且易被企业否认。

3.程序复杂与执行难

工伤认定需经历劳动关系仲裁、工伤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等十余道程序,部分职工因流程过长放弃维权。

二、学习成果与共识

通过案例分析、法规解读及跨部门研讨,形成以下共识:

1.法律原则的明确适用

无过错原则:即使职工存在一般性违章操作(如未遵守安全规程),只要非“蓄意自残或自杀”,仍应认定为工伤。

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需承担“非工伤”的举证责任,减轻职工举证压力。

2.流程优化建议

简化材料提交:推广电子化申报,允许通过微信记录、现场视频等新型证据辅助认定。

强化部门协作:人社部门与公安、医疗机构联动,加快交通事故责任书、诊断证明等材料的调取效率。

本次交流学习通过剖析争议、凝聚共识,为工伤认定工作的规范化与人性化提供了新思路。未来需以法律为基石、以技术为支撑、以共治为路径,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本次交流学习通过剖析争议、凝聚共识,为工伤认定工作的规范化与人性化提供了新思路。未来需以法律为基石、以技术为支撑、以共治为路径,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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