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失误致法律文书寄错,当事人隐私泄露担忧
两份法律文书寄错地址,当事人担心隐私泄露,深圳宝安司法局表示已回收再寄,快递员操作失误。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将对方的文书邮寄给了我,将我的文书邮寄给了对方,造成我的个人隐私泄露。”
10月28日,当事人孟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司法局将责任推给快递员,截至目前没人补救,他仍未收到他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寄错快递
“我收到的是对方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对方收到的是我的决定书”
孟先生介绍,10月27日,自己收到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复议办工作人员此前一天邮寄的司法文书,拆开一看,才发现自己并非收件人。
“是寄给陈某、曾某、易某和一个街道办的,我收到的是对方的,对方收到的是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孟先生表示:“从我这邮政EMS小程序看,一旦对方寄出和等我取了快递之后,我就会收到通知,从我的小程序点进去以后,的确显示是我的信息,在下面备注一栏显示的是行政复议决定书,但我收到的却是别人的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
>>>信息泄露
“涉及我的身份证、电话、住址、投诉信息等隐私”
孟先生表示,邮政快递外包装没有寄件人和收件人的面单,打开才知道不是他的,“我拿到手,快递员已经把面单收走了,我是看不到的,我也问过快递员为什么上面的面单看不到,他解释说要撕下来作为回执再寄回去,他们邮政需要送达的凭证。”
孟先生告诉记者,“复议办工作人员在电话里承认,10月26号同时寄给了双方。我是27号下午收到的,系统显示,对方是27号上午收到后签收。快递员说对方拆了看了一眼,说里面的东西不是他的。”
孟先生确定其个人的信息已经泄露,“我收到的文书里只有对方名字,没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但是他们收到的复议决定书中有我的身份证、电话号码、住址、投诉信息、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等个人隐私。”
事发当天和28日,孟先生和邮政快递有过沟通,“快递员也不确定,他们调了当时投递的监控,说有可能是他们的人把面单贴错了,但是他们也没办法找到直接证据予以证明。”
孟先生认为,邮政快递封装环节失误,导致快递面单信息与内件内容完全错配,区司法局作为寄件方,需承担“内件与面单信息一致、准确封装”的责任。
>>>交涉未果
“没为自己的过错主动道歉,我要的只是一个态度”
孟先生告诉记者,“昨天晚上,区司法局复议办工作人员何某打电话,说是快递员把面单贴错了,说给对方打电话了,让把文书退回来。”
孟先生表示,涉及的行政复议案子就是宝安区司法局处理的,他认为,工作人员寄件时应该核对好,当面要看清楚快递员把文书放好,把面单贴对,快递员不了解文书是谁的,核对无误才能投寄,“起码应该看着快递员把面单贴对了,核对无误再走,这是对群众的保障,也是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尊重。”
孟先生要求处理,“我问她我的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谁来承担责任?对方没为自己的过错主动道个歉,我要的其实只是一个态度。”
寻求处理未果,孟先生向深圳市司法局反映,“我联系他们上级部门,说他们只是业务指导,这方面不属于他们管,让我找相关部门。我问相关部门是哪个部门,就不回答了。”
孟先生表示:“我的诉求就是希望区司法局公开道歉,能保证我的个人隐私不要扩大外泄。他们快递上的抬头写的是3个人的名字和1个街道办事处,我不确定是不是同时邮寄给了4个人,还是仅仅邮寄给1个人。”
>>>复议办回应
“我们肯定内部去处理这个事情,会和当事人对接”
10月28日下午,记者联系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复议办,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不了解,“我大概知道有这么一个事,邮政那边应该有给当事人联系进行一个道歉的。”
记者询问,寄错责任是在邮政快递?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这边肯定内部会去处理这个事情的,负责这个事情的工作人员肯定会和快递员和当事人对接处理。据我了解,这个事情是快递那边弄错了。”
>>>司法局核查
封寄时贴标签核对过,快递员承认是扫码时扫反了
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事情我们有核查,是邮寄错了,是快递员把单子搞错了。”
另一位工作人员回应此事称:“复议办当时把两份都交给了邮局,邮局是搞反了,所以就互相寄错了。我们已经核查了,两份都已经收回来,今天会重新寄的。”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经办工作人员当时核对过,“封寄时贴的有标签,是快递员扫码时扫错了,把他的投寄给另外一个,把另外一个投寄给他了。目前我们掌握的是,标签是我们贴的,和放在里面的文书文号都是对得上的。”
该工作人员强调说:“我们昨天已经跟当事人沟通,做了解释,他(孟先生)昨天打电话说过要我们道歉,我们在电话里已经跟他说了。”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bmwqd.com/post/2869.html发布于 2025-10-29 11: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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